第10版:新闻时评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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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让座 都是一种权利与自由 8月23日,发生在杭州K192公交车上的一起“让座事件”在网络上炸了锅。一位小伙子因为未让座给一名抱小孩的妇女,被其丈夫连扇5个耳光,镜框被打飞,鼻血横流。网友说,从小伙子上车的站点到他下车的站点有10多站的距离。25日,有自称是“小伙子的朋友”的网友爆料说,小伙子本身腿不太好,回家后哭得很伤心。如果该网友所述为真,那么,曾经的“震惊”变成了一根根芒刺深深扎到了我们的心中。(8月26日《钱江晚报》) 这几天,有关让座与否的争议甚嚣尘上,该让有该让的理由,不让有不让的原因,莫衷一是,一地鸡毛。主流的意思是,如果小伙子确实路程很远,如果小伙子真的腿疾在身,挨这5个响亮的耳光确实冤枉得很。言下之意,如果仅一两站路,又或者小伙子精力充沛,那5个耳光就是“罪有应得”。 此般“理性”看似辩证,不过是另一种“捣糨糊”。有一个常识需要重申:让座是美德,但不让座不代表道德沦丧。譬如施舍是慈善,但不施舍不代表就定然穷凶极恶。即便是一个健康的公民,即便是只有短短几站路的车程,只要他不乐意,都可以保有不让座的权利与自由。周遭的乘客既不应有道德优越感,也不应拿白眼与鄙夷的脸色居高藐视他,至于驾驶员手中的“提醒”按钮,自然也不该一遍遍以道德逼迫的方式“挟”人让座。 不让座,是买票上车者的权利与自由。只有尊重这个基本常识,让座的道德诉求才不至于走向暴力,不至于裹挟夸张的戾气。如果不能在法律规则的秩序层面拎清先后与主次,个个以道德圣人的姿态苛责常人,甚至不惜践踏公民合法权益以成全“美德”,那么道德不过就是皮鞭与舆论的殉葬品。这些年我们时常耳闻目睹某些让座者连起码的谢意都无法获得,根源恰恰在于舆论过于拔高了道德,不惜以损害乘客权利与自由成全所谓的道德之美。 权利不被尊重,道德“毛将焉附”?如果小伙子不让座非要找出“残疾”等令人悲悯的理由,以示本来涉嫌犯法的5个耳光之“恶”,那么我们的不捐款或者少捐款是不是也要被丢进牢笼,以惩罚“不到位”的道德?没有尊重个人权利与自由的意识,美德不过是一袭华美而生满虱子的袍子。正如网友亲历的事实:在非洲坐公交时想让座,被当地朋友拉住了,在他们的观念里,人们支付了相同的票款,就拥有相同的权利。买了票,我就有资格坐着。值得反思的是:面对不让座者,我们身边那些需要座位者的霸气从何而来? 法理不彰、规则不显,道德不过是私欲的遮羞布,或者是互戕的变态游戏,最终无益于公共生活。在公民社会,每个人都该树立基本的价值理念:先尊重不让座的权利与自由,才有让座的道德善意。 邓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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