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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新闻时评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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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冬父子俩涉嫌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张治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受贿罪判处张冬无期徒刑。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一审查明,张治淮与张冬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41 .81万元;张治淮单独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55.1万元;张冬单独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6万元。两人还多次收受他人购物卡、汽车等财物,总计受贿金额超过2000万元。 (新华网 9月2日) 【点评】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在腐败不断呈现出“家庭化”甚至“家族化”特征和趋势的当下,诸如这类“父子共同贪贿、同堂受审”的腐败现象原本并不足为奇。 这样的父子局长任职关系,显然严重违背了我国官员任职回避制度。 现在的问题是,张治淮、张冬父子之间这种由“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带来的巨大“职务便利”,究竟又是谁创造的,除了父子二人自身,谁还应该对此负责——当地对张治淮父子的任职、对回避制度的实行具有监督监管责任组织部门,是否也应被追究责任? 漫画/朱慧卿 点评/鲁 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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