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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 上一版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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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 禁设重点班校 ■教育均衡发展 三项制度为学生减负 根据中国政府网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家要建立课程安排公示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家校联动制度,及时纠正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意见要求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教育,引导社会按照正确的教育观念评价教育和学校。各地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学校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班会、少先队活动的课时,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 学校禁办盈利性培训班 根据意见,各地要强化学校代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学校或教育部门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行为,禁止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意见提出要规范收费行为。指出,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厉查处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并收费,凡未做到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财务管理和独立教育教学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改制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 鼓励小学直接升入对口初中 根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 意见强调要规范招生,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意见提出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提倡对口帮扶,实施学区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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