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新郑法制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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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边艳 沈磊 通讯员 刘红丽 文/图 “如果我们在学校门口遇到了不法分子向我们拦路索取财物时,我们该怎么办?”“请问检察官,青少年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16岁以下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9月13日,新郑市检察院宣讲团走进该市轩辕中学,给在校学生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现场,检察官们对学生们提出的一个又一个疑问进行现场解答,热烈的掌声此起彼伏。 “这次法制教育课,我主要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和预防对策进行讲解,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并根据如今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结合我院未检科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分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阐述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新郑市检察院为了加大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力度,与该市公安局、教体局会签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该院不定期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抽调12名优秀干警成立“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宣讲团”,在全市34所高中、初中开展法制讲座,使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显著提升;会同该市公安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净化在校学生的成长环境;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对涉罪在校学生的帮教挽救工作。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最大限度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预防青少年犯罪,最大限度挽救涉罪青少年。 “他们的报告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了我们的行为,为我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同时,让我们明白,如果遇到侵害时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真让我们受益匪浅呀!”该校九年级学生路菡说。 “此次报告会很精彩,得到了我校老师和学生的一致好评,加强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了青少年的自我防范意识,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促进他们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希望今后这样的报告会能更多地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该校老师胡政伟说。 据了解,一直以来,新郑市检察院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实行“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模式,将未检职能前伸后延,形成集犯罪预防、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回访帮教五大职能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同时根据未成年人的文化层次、心理状态,由同一承办人全面负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确保办案独立性、教育连续性、保护全程性、预防针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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