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新郑法制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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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四大员” 服务大发展 新郑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本报讯(记者 陈扬 高凯 通讯员 张路红)如何推进重点项目?怎样服务重点工程?新郑市司法局整合职能资源,着力“当好政府顾问参谋员、群众普法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律保障员”,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为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添砖加瓦”。 围绕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新郑市司法局找准工作切入点,认真梳理筛选城区改造、生态廊道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重点服务项目,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建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普法、调解、法律援助与公证、特殊群体帮教人员参与的重点工程项目法律服务团,实行重点项目点对点服务。同时,专门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跟踪服务,公开联系电话,定期到重点工程项目现场,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涉法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需要随叫随到,保证项目在开工前、建设中、完工后法律宣传到位、提供咨询到位,实现了服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在工作中,司法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与公证服务,涉及的案件一律实行优先办理;严格落实好请示报告,及时按程序上报审批;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和投诉,严惩服务保障“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采取定期听取市领导意见、征求项目单位意见等形式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新郑市司法局参与调解重点项目矛盾纠纷90多件,提供法律建议30多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800多人次,有力助推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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