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今后,无论困难职工或是进城务工人员,遭遇劳动侵权都可随时随地向基层工会组织申请法律援助。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起,全市工会组织将启动“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行动计划,今年年底,全市县(市)区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到2014年年底,乡镇街道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80%。同时,我市将逐步壮大职工法律援助队伍,今年年底,万名职工配有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4人;到2013年年底配有5人;到2014年年底配有6人。
各级工会组织将重点做好困难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职工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和援助事项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将更多的职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确保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力争到明年年底实现困难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工会帮助的劳动侵权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工会组织将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合作,建立专门的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或者联合成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援助服务。此外,工会组织将通过和解、调解等非仲裁、诉讼方式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消除劳动争议隐患。认真做好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化解基层和一线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力争做到劳动争议“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社区”。
此外,我市将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方便职工异地申请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