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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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普通中专 录取26日起办理 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王丽琰)昨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全省2012年普通中专录取手续10月26日~31日集中办理。 据介绍,全省普通中专录取包括五年制、“3+2”、小中专、大中专新生录取。其中,五年制、“3+2”执行原公布的录取分数线,若招生学校确系生源不足经省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新生。 录取过程中,对审核未通过和待处理的学生要逐一落实,对三类特殊问题(即学生考试信息和户籍信息不符的、重复录取的以及学生年龄偏小的)需特殊处理,其中,考试信息和户籍信息不符的,招生学校须提供学生初中毕业学校的原始材料、初中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被两个及以上学校重复录取的学生,招生学校须提供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学校交纳的全部费用的原始单据、考生本人的申请等材料;小中专年龄小于13周岁,即1999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学生,招生学校要提供学生初中毕业证原件;大中专年龄小于17周岁,即1995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学生,招生学校要提供学生高中毕业证原件。年龄小的大、小中专考生,如果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不予录取;无效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的学生不得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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