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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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于10月15日开始报名,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负责人就考生诚信报考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201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工作开始了,国家公务员局同时致信广大考生倡导诚信报考,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负责人:从2010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开始,我们每年都以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的名义致信考生,倡导诚信报考。今年,我们又以国家公务员局的名义致信考生,再次希望广大考生从有志于成为公务员的那一刻起,就能高筑道德诚信这道门槛,诚信报考,从我做起,共同维护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良好环境。 记者: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不诚信情形? 负责人:目前公务员录用考试各环节的不诚信情形主要有,在报名环节,有的考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有的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以骗取考试资格或获取“练手”机会;在笔试环节,有的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有的违规使用手机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有的找人替考,有的利用无线电设备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在面试环节,有的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在考察环节,有的考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在体检环节,有的考生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和病史,有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替检;在报到环节,有的考生在已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之后又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 记者:目前对各类不诚信行为主要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负责人:对于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我们主要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如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给予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抄袭或协助抄袭,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较轻的,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等,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构不成违纪违规的行为,如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在报到环节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我们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明确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2013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15日起开始报名。本次招考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考录力度,国家公务员局提示报考人员,报名时要注意明确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据介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需要注意的是,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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