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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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每年至少 两次应急疏散演练 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王丽琰)今后,全省中小学每年至少要举行两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应急演练。日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及省地震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意见》,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规范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意见明确要求,今后,全省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要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一次为春季开学后,一次在秋季开学后。幼儿园则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且,幼儿园制定演练方案要充分考虑幼儿的行为特点,采取分班、分组等方式进行小规模演练,避免发生拥挤、踩踏、摔伤等安全事故。 在此基础上,鼓励、支持学校利用大课间、集体活动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的次数。此外,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有住宿学生和晚自习学生的学校要重点加强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今后,各级政府应急办将把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纳入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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