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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大事记

●依托新郑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成立了市老年人服务中心,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医疗、法律、心理以及日常生活服务,同时还开通服务热线,接受老年人咨询服务。

●以“六个老有”为目标,先后新建了和庄镇、观音寺镇等6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了郭店镇、薛店镇等10所乡镇敬老院。同时,在全市敬老院增设了服务空巢老人功能,在各敬老院实行一院两制管理(管理统一,伙食分开,服务人员分开),积极扩展敬老院的服务范围。目前,全市各敬老院已入住空巢老人16人。

●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并投用。该中心是民政部首批建设的县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试点项目,是郑州市首个县级社会福利机构,也是一所集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少儿保护中心等职能为一体的县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为全市26名百岁以上老人,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深入行政村、社区为群众讲政策,代办参保手续,使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老人实现老有所养。

●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为全市60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新郑市将2645名生活困难老年人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城市低保标准经过11次提标,由原月人均100元调整到现在每人每月275元;农村低保标准经过8次提标,由原月人均70元调整到现在的月人均180元。

●先后6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月人均208元提高至36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月人均183元提高至216元,使全市1627名五保老人安享晚年。

●将全市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设立了五保老人医疗救助基金,按照集中供养老人100%、分散供养老人80%的标准,对五保老人患病住院费用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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