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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新闻时评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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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过头税” 企业能不能说不? 今年以来,浙江财政收入增幅明显放缓,一些地方为完成税收任务过分地向民间收取税费。杭州杭派女装商会秘书长孟平称,由于今年杭州财政收入数字比较差,其所在区将压力分摊到企业头上,比如今年税收增幅不够,为了数字上好看,就把明年的部分税收拿过来“预支”。(10月23日《潇湘晨报》) 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曾一路高歌猛进的财政收入也转入低速增长轨道。地方政府“钱袋子”开始变紧,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频繁表态坚决不收“过头税”。但显而易见,这样的表态与要求,并没有完全遏制现实中“过头税”。实际上,类似的“过头税”现象,不能简单地用“乱收费”或“重复收税”来概括。 众所周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但同时也必须明确,这也是其应有的权利。如果企业要承受税务机关为完成任务所进行的“寅吃卯粮”的过头税,势必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负担,仅仅是缴税已经力不从心,创新、科研投入、人员培训等,不可避免受到影响。说白了,这就是一种竭泽而渔、极其短视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发生在本应为企业和市场服务的税务部门身上,更显得不当。 其实,“过头税”一路高歌猛进的现实映衬出的,除了税收权力的强势之外,还有企业的权利弱势。换句话说,对于这种严重违背税收法规的征税行为,企业完全可以拒绝甚至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但现实却是另一种尴尬与无奈。按照社会学者孙立平的观点,企业的权利贫困,是“非制度化生存”的缩影和写照。 所谓“非制度化生存”,就是指人们所赖以生存的制度和环境缺少确定性,在遭遇某种需要解决的问题时,不是依据明确而稳定的制度安排来解决,而是依靠一次次的具体博弈。比如,在经济放缓时,不是依据现实情况出发,而是一味为了税收增幅,置正常的税收法规和制度于不顾,“寅吃卯粮”“过头税”等不按规则出牌的权力行为层出不穷就源于此。 在这样的“非制度化生存”困境里,企业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在权利贫困和羸弱的情况下,企业要寻求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可能会与公权力建立庇护关系,这也正是“过头税”在很多地方潜滋暗长,却并没有遭遇企业揭露或抗议,而是媒体调研时才发现的苍凉注解。 须知,“鹅城”式的税收,不仅会增加企业负担,同样也是在为权力寻租和腐败交易创造土壤与动力。杜绝“过头税”之类的乱收税,根本还在于制度层面的改进,给企业以权利充足、生态健康的生存环境。否则,今天会有“过头税”,明天依然会有其他的额外负担与压力。这虽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却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难题。 邓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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