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商、西周时期:各级官吏由国王、诸侯按自己亲属的血缘远近加以分封。主要官吏都世代世袭。这种官制叫“世卿制度”。 东周、秦时期:东周分为春秋、战国两个时期。春秋时期,周王因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世卿制度改为选拔制度。到秦,各级官吏由秦王从他认为有才能的人中任用,按功选官制度自此固定下来。 两汉时期:主要釆用“察举”和“征辟”两种方法。中央大臣和地方长官把经他们考察的人推荐给朝廷,再经考核授予官职,这叫“察举”。皇帝和中央大臣也可直接提名;皇帝提名叫“征” ,大臣公卿提名叫“辟”,合称“征辟”。 魏晋南北时期:考选官吏为“九品中正”制。“中政”是官名,州郡设大中政,县设小中政。大小中正代表朝廷考察本地区的人才,分别评选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三等九级,叫“九品”。吏部根据评定报告依次授官。 隋唐时期:隋朝废除九品中政制度,实行科举制度。隋文帝时设立“秀才科”,各州每年选送三人考核,取优秀者为秀才;炀帝时又设立“进士科”。到唐代,除进士科外,又设了秀才科。 两宋时期: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三名称榜眼。同时,一、二、三名都可称状元。南宋以后才分别称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程序分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考试文体为八股文。 院试:院试前,先要经过由知县和知府分别主持的“县试”和“府试”。院试由中央官员主持。院试及格者称“附学生员”,即俗称的“秀才”。 乡试:乡试在南京、北京和各省城举行。每三年一次。考期在农历八月。主考大臣由皇帝任命。乡试录取者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举人参加会试,在乡试次年春天举行。地点在北京,由礼部主持。考中的叫“贡生”,第一名称会员。贡生经复试后参加殿试。 殿试:也称廷试,由皇帝亲自主考。考期在农历四月。殿试结果成绩分为三等:即一、二、三甲。并给予不同出身,一甲取三人,赐“进士及第”。第一名叫状元,又叫殿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二三甲各取若干,分别赐“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中状元后立即授予翰林院修撰官职;榜眼、探花任翰林编修。因进士榜用黄表纸书写所以叫“黄甲”,又称“金榜”。被中进士者称为“金榜题名”。唱名后,一甲三人披红插花,骑马游街。 科举是封建社会摧残人才的罪恶制度,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有生动而深刻的揭露。 |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