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追思罗阳 向罗阳同志学习
下月起车检与尾气检验同步进行
我省高校新增6个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我市督查餐饮业道德
领域专项教育和治理
7类车治理进入攻坚阶段
多部门联合执法
整顿非法劳务市场
38名大病患儿获救助金
客流不断攀升
BRT车次加密
男子非洲返郑疟疾发病
wx2b324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下月起车检与尾气检验同步进行
年底前市级党政机关公车淘汰黄标车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改善省会空气质量,加大汽车尾气治理至关重要。昨日,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了《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我市将以强化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道路抽检、停放地抽检和实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为手段,加强机动车污染源头管理,加快高污染车辆淘汰,减少PM2.5和NOX(氮氧化物)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12月1日起,全市各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同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工作。对未进行排气污染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车辆定期审验手续。环保、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加大机动车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道路上行驶的尾气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对12月1日后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但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12月1日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尚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暂不予处罚。为了便于市民理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设置3个月的宣传教育期,对违法行为“只教育不处罚”。

明年9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专项检查工作,明年12月1日起进行处罚。明年10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通过采取限制时间、限制路段和区域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加快高排放车辆的淘汰,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同时,我市将积极推进黄标车限行与淘汰制度。今年年底前,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先行淘汰黄标车;2015年年底前,全市淘汰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