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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一月宣传 劳动用工条例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明年1月1日起,我市第一部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开始实施。昨日,我市启动《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宣传月,现场为劳动者提供政策解答、劳动维权。市领导胡荃、刘全心、李元法、岳喜忠等出席启动仪式。 《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阐明了立法宗旨、适用范围、部门职责,涵盖了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工资报酬等方面的内容,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其核心是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重点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宣传月启动后,全市将深入开展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一系列活动。其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将组织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持续开展“12333”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主动上门发放宣传手册、解答政策难题。年底前,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劳动用工大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特别是建筑施工、餐饮企业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劳动用工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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