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2月8日电 经过紧张激烈的“加时赛”谈判,多哈气候大会8日深夜通过一揽子决议后落下帷幕。在发展中国家的力争之下,谈判取得一些成果。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8日说,本次多哈气候大会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作出决定,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大幅减排并对应对气候变化增加出资,中国代表团对大会结果表示满意。
大会取得的最大成果是,最终就2013年起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达成了一致;第二承诺期时限的5年和8年之争,最终以8年期限达成一致。
在发展中国家持续呼吁和敦促之下,一些发达国家除了有条件地接受《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也承诺向“绿色气候基金”注资,德国、英国、瑞典、丹麦等6个欧洲国家已经为此编列预算。
然而,本次大会也留下不少遗憾:在减排问题上,尽管《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定为8年,降低了对发达国家减排力度的要求,但日本、加拿大、新西兰等发达国家仍未接受第二承诺期,大会也没有就发达国家减排指标做出具体规定,使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不超过2摄氏度的目标难以实现。
在资金问题上,发达国家从整体上看还远没有兑现承诺。在第一、第二承诺期的衔接上,一些发达国家坚持将第一承诺期剩余的减排额度“结转”到第二承诺期,相当于再次降低第二承诺期的减排目标,而大多数国家反对,这个问题只能暂时搁置,这为以后的谈判增加了悬念。
分析人士认为,本届会议所达成的共识是与会各方共同妥协的产物,最终形成的结果“各方都不满意而各方都能接受”。
大会能取得上述成果,离不开发展中国家群体的据理力争。特别是中国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最大限度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权益,用实际行动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