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去五星酒店开会自费了事?
女市长学化妆无须过度解读
公安局长之子打交警
监督为何失灵
舆论最讨厌的是
回避和掩盖问题
建“美丽中国”
当提高环保标准
“违章只罚款不扣分”
突破法律底线
救护车无人让道
从驾校开始解决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违章只罚款不扣分”
突破法律底线

“违章只罚款不扣分”

突破法律底线

合肥交警大赦违章驾驶员,被监控拍到的违章记录只罚款不扣分。这条消息在合肥当地不胫而走,成为该市日前最大的热点。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创新举措是为了迎接即将实施的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只罚款不扣分”的“优待”政策与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有关,不难推测是因为该规定对违法交通行为的扣分作了重大调整,尤其是加重了对诸如超速驾驶、闯红灯等行为的扣分力度。为了在新规定实施前尽快处理完之前的违法行为,使新规定真正从“零”开始,同时督促违法驾驶人员主动接受教育和处理,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合肥交管部门推出此项柔性政策,可谓“用心良苦”,事实证明政策似乎也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广受违法行为人欢迎,接受教育和处罚的人络绎不绝。

“只罚款不扣分”并非只有合肥一地,此前在浙江、福建、山东等地,均曾实行过类似的“特赦令”。笔者认为,此“特赦令”它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使得法律无形中遭遇了“躺着也中枪”的尴尬。

《道交法》24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扣分制度。这就意味着,对于法律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必须依照规定配套给予扣分处理,这是法律的刚性要求,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否则对任何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处理都不能例外。因此,“只罚款不扣分”的政策,看似柔性执法,实质上于法无据。

此外,据报道,合肥公安交警部门的“新政”不是擅自做主的,而是报请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同意的,这就产生了疑问,在法律上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有权法外开恩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法律设定的处罚条件、标准和范围。即使从善良的愿望出发,为了促使违法人员及时主动接受处罚,那也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否则,就意味着有权力的机关甚至个人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执法的尺度不能实现地域和时空的统一,这样下去,法律的权威无存,公正的标准不再,法治的根基自然会动摇。

合肥交管部门的柔性执法引人深思,法律的执行的确要提倡人性化,但人性化不是筐,什么都可往里装,在目前交通安全异常严峻的形势下,对交通违法者过于宽容,就是对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保护职责的弃守。执法手段的社会管理创新不仅要兼顾管理的效率与公平,尤其是要注重在法律的框架内推行新政,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管理领域的善治。 广 国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