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服务
救助纳入网格化管理
(上接第一版)为完善社会救助和农民工管理服务机制,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其中,由民政部门充实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应急救助方案,充分发挥市救助站的救助能力,应救尽救;由市人社部门拟订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设立本辖区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服务站,以县(市、区)、管委会为单位,按照眼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在自发形成的零工市场周边,就近建立2至3个规范的零工市场,并加强规范管理。
为切实保障外来务工者正常劳动权益,由市城建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协调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承建公司、超市、商场、宾馆、饭店等,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解决雇佣人员的住宿、安全和工资等问题,并由相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各辖区人社、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和乡(镇)、办事处要不断组织联合行动,坚决取缔黑中介、马路市场。
为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我市着手建立并实施110、120应急处置联动机制,以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名义联合制定并执行“快速联动现场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具体规定”;制定并实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流浪乞讨等特殊群体救助服务手册,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有序、快捷高效。明确要求救助做到快速出警、快速救治、快速救助、快速研判。公安接到群众报案后要快速出动,快速处置;卫生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救治,第一时间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对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药费用等人员要无条件先行救治。民政部门要快速救助,无条件接收流浪乞讨等特殊群体,不得拒绝救助。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标准,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和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救助工作,将社会救助和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市政府建立解决露宿街头工作督查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市内五区、相关管委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督查,确保今后在全市范围内杜绝露宿街头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