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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规范23家“农家乐” 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王淳)发展“农家乐”,激活农村发展活力,为农民增收开辟新渠道。近日,记者从新郑市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市多方面扶持本地区“农家乐”发展,激发了辖区群众兴办“农家乐”的积极性,目前,已经发展和规范“农家乐”达23家。 据了解,在扶持“农家乐”发展过程中,新郑主要通过四个方面给予扶持:在对全市“农家乐”调查的基础上,以具茨山管委会和龙湖镇泰山村为重点,选取有一定基础和致富愿望的农户作为试点进行重点扶持;新郑市对新发展的“农家乐”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扶持,并带领具茨山部分农户到鲁山和嵩县木札岭考察学习,借鉴“农家乐”发展经验;协调卫生、工商等部门为新开办的农户统一办理健康证、卫生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同时为资金不太宽裕的农户先行垫付资金,统一配备餐具、消毒柜等用品,以及统一制作“农家乐”标识牌和管理制度。 经过扶持和后期科学指导,新郑市“农家乐”发展迅速。截至目前,该市发展和规范农家乐23家,被评定为省旅游经营单位的有8家、三星级5家、二星级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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