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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系列举措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每县至少建一所公立中医院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 实习生 李燕)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每个县至少建设一所公立的中医医院,并至少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意见明确,我市将逐步建成覆盖城乡居民、服务功能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中医医院和优势学科,县级以上政府要在区域内至少建立1所公立中医医院并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基础较好的县级公立中医院要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打造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全省知名的中医药专家。到2015年,培养2~3名省级以上名中医,中医高端人才暨学科带头人20名。

意见要求,加强各级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中医科室建设。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配齐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标准床位数的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中医科室、病床和中药房,提供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要提供中医药服务,配备常用中药,用中医药为群众诊疗常见病、多发病。鼓励、支持乡村中医药人员利用当地中草药资源治疗疾病。

我市将允许名老中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多地点执业;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支持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职能。

鼓励医疗机构将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中药制剂。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配制生产,允许医疗机构依法委托达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达标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加工配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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