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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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侦诉衔接机制 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市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率全省第一 本报讯(记者 刘伟平 通讯员 乔亦丹 周庆华)2012年,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与自侦部门建立联系,建立侦诉衔接机制,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率在全省位居第一,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2012年10月,市反贪局办理某市发电运营中心总会计师杨文刚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中,市检察院公诉三处公诉人李凌云按照公诉引导侦查机制,提前介入侦查。办案中,李凌云引导侦查部门查实了杨文刚贪污50万元、销毁会计资料等犯罪事实,及时固定有关证据,使该案顺利起诉。 此案是市检察院加强侦诉衔接的一个范例。2011年,市检察院公诉三处与反贪、反渎等自侦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职务犯罪大要案件侦诉有效衔接的工作意见》,建立了公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公诉部门办案人员通过引导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了侦查取证依法、客观、及时、全面进行。 市检察院还制定了退补案件见面沟通制度。这项制度与公诉三处建立的专人办案制、协助审查制、专家咨询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共称为“五项机制”。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公诉案件承办人与侦查人员对《补充侦查提纲》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这样一来,就杜绝了两个部门的文件往来,有效促进了侦诉双方的配合。 以上制度实行以来,市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不仅公诉人的出庭公诉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检验,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也有了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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