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河南郑州供电公司2013年1月14日-1月20日检修对外停电公告
他们让绿城感动
人员密集居住场所排查整治消防隐患
《水月洛神》喜获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剧目奖
“神女”刘洋重回阔别19年母校
市长质量奖揭晓5企业各奖百万
专家学者聚郑纵论留余文化
原民办教师领补贴资格认定依据公布
一张发票换辆轿车3市民成为幸运儿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原民办教师领补贴资格认定依据公布

本报讯(记者王红)今年政府财政将对我省所有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发放专项养老补贴。昨日,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相关人员需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资格认定后方可享受养老补贴。

根据指导意见,原民办教师身份认定依据为:参加1989年民办教师职务评聘,被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但至2000年年底未被招转,也没纳入计划内退养者,主要依据1989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民办教师名单和原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证书”进行认定。参加1982年民办教师整顿,被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但未通过1989年民办教师职评者,主要依据县级备案的民办教师名册和县级教育部门颁发的“任用证”或“试用证”进行认定。上世纪60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的身份主要依据各地原始档案、下放名册、原始下放证等进行身份认定。下放教师下放后又任民办教师的,可再享受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

启动身份认定后,原民办教师可向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原任教地与现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乡镇的,以原任教地为主进行认定。按照规定,教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可领取养老补贴10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