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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都市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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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刷“男友”信用卡 一女子被判还款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李瑶 高方方)美美(化名)私自刷“男友”的信用卡买了辆车,“男友”向她索要车款,她拒绝归还,遂被告上法庭。近日,金水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美美归还所刷钱款39525元。 小李与美美均有家室,两人通过网络结识,后开始同居,小李还将信用卡交给美美,让其代买机票。谁料美美却用他的信用卡刷了辆车,消费了近4万元钱。 庭审中,小李诉称,他因工作需要经常到国外出差,将信用卡交给美美,让美美代买机票。但美美却私自用他的信用卡购买了一辆比亚迪轿车,并办理交强险,共消费39525元。小李多次与美美协商让其还钱,但是美美不肯,为此,小李将美美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还钱。 美美辩称,涉案车辆是小李购买后赠与自己的,自己不存在侵占行为。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23日,美美持小李的信用卡刷卡购买了一辆价值38500元的比亚迪汽车,并购买了交强险1025元,整个购车过程均是美美一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美美在未征得小李同意的情况下,持小李的信用卡刷卡消费,造成了小李的财产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对于美美辩称与小李是同居关系,此车系小李购买后赠与自己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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