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益
一案解双难
本报记者 安群英 通讯员 吴小华
在全省第四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深入开展之际,1月9日,二七区法院连续多日深入细致地做工作,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起诉生命权、健康权侵权案,在帮助农民工拿到因工受伤赔偿款的同时,还“捎带”解决了农民工被拖欠多日的工资。
2012年2月13日农民工张某受被告郝某安排到二七区万达广场安装消防器材,工作中张某左手食指和中指被夹伤。原告在医院治疗后,因受伤赔偿一事多次找到郝某协商,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无奈,张某诉至二七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1.9万余元。
法官考虑到春节将至,为使原告尽快拿到赔偿款,根据双方陈述中表露的矛盾不大,只是缺少沟通,决定多做调解尽快结案。调解中,原告见法官真心实意为自己着想,就向法官讲述了被告还拖欠其6000多元工资的事情,提出了想通过该案一并解决工资问题的请求。考虑到农民工维权的艰难,主审法官决定“多管闲事”,将原告的两个问题一并解决。主审法官在掌握案件实际情况后,耐心给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以最大诚意来化解矛盾纠纷。在法官多次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承担原告花费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及护理费等费用,同时结清拖欠的工资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