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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公办基层医院
基本药物不加价

今年公办基层医院

基本药物不加价

本报讯(记者 汪辉)昨日,记者从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将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二级、三级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和销售也必须达到一定比例。

2013年,我省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4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部分提高到60元,各级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并在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基础上,将乳腺癌、宫颈癌等18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70%左右。持续实施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在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开展的病种数不少于40个。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使用量和销售额达到40%~50%,三级医院达到25%~30%。

同时,持续推进全省40个县级公立医院为综合改革试点,以取消药品加成为切入点,改革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全面探索县级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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