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开展专项行动
清欠农民工工资近两亿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孙志平)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刚刚结束的第四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中,全省法院共为7454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97亿元。
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20日,省法院组织开展了第四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全省各级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逐案建立台账。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快三优先”原则,开辟农民工案件受理绿色通道,推行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为农民工提供导诉、答疑、代写诉状等“一站式”服务,缩短立案周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合议庭,推行缩短举证期限、加大调查取证、简化审判程序等措施,确保案件尽快审结。对故意拖欠工资、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充分运用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冻结账户、罚款、拘留等措施,强制欠薪者履行义务;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非诉执行力度,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依法积极受理,从快执行。
活动期间,全省法院共办结相关案件3268件,为7454名农民工当事人追回工资1.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