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许福亮、岳德常 辞去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3年2月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和年龄原因,许福亮、岳德常请求辞去所担任的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决定:接受许福亮、岳德常辞去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