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让“狗不叫干部”更多些
养老金保障不公平感
从何而来
“坑爹”本质系特权的存在
应对污染
应从公布真相开始
半夜鸡叫
政府采购
不能“只买贵的”
没有灵魂的校训
不足为训
愿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应对污染
应从公布真相开始

应对污染

应从公布真相开始

1月30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国家环保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但环保部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公开这一信息。事实上,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早在2006年就曾做过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但污染数据至今没有公开。

关乎生命健康的环境安全信息,居然被锁在一个叫“国家机密”的箱子里,公众是难以认同的。吾土吾民,生于斯,长于斯,聚家人于斯,亦必终老于斯,公众有权知道这片土地上的真相。

其实,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明确,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应该公开。政府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后得到的土壤污染情况,当然是关乎公民“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予以公开。甚至2007年,当时的环保总局在自己公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也明确“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

既然环保部承认“环境调查信息”应公开,又为何将调查结果藏诸密室,视为国家机密,“确保万无一失”呢?污染情况的调查结果,算不算国家机密?按《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原则,只有在泄露后,会造成“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信息,才可以作为国家机密,不能任意公开。而国家土壤污染调查信息,在向公众公示之后,只会让公众认清目前严峻的环境形势,有利于凝聚环保共识,出台有关产业升级、提高排放标准的政策,解决环境问题,国家安全、社会利益都不会遭到损害,怎么能将其认定为“国家机密”呢?

对此,人民日报在其官方微博发表评论称:“是涉及秘密不便公开,还是担心引起不满不敢公开?非典疫情初期和PM2.5引发关注时,都曾是不能言说的秘密,说开了天也没塌。遮掩只会让人猜测:我们被骗了。”

其实,无论环保部公布或不公布,污染都在那里,只增不减。讳疾忌医无助于解决污染问题,藏着掖着反而导致公众的误解。

当然,我们可以理解环保部门的“压力山大”。30年来的经济奇迹严重透支了中国的环境质量,目前正是环境问题的集中爆发期,环保部门自然首当其冲。最近,就有当地的一些地方民间人士悬赏几十万元,“邀请”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让环保局局长体会一下当地污染的严重程度。虽然,近年来政府的环保部门一再升级,从环保局到环保总局,再到环保部,但长期以来,环保部门还是缺乏强硬执法手段的“软衙门”,很多污染项目是在畸形政绩观的指导下,按地方长官的意志违法上马,地方环保部门也有颇多无奈。

前一段时间,各地频发的雾霾天气,春节期间曝光的无良企业将污水向地下排放等环境问题,让国人对于环保建立起这样的理解:在可能的环境崩溃的灾害面前,我们谁也不可能独善其身;环保不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这提供了一个彻底解决环境问题的契机,环保部门应顺势而为,把真相还给公众,让我们共同担当。解决环保问题首先应从真相开始、从互信开始,讳疾忌医无助于解决污染问题。 沈 彬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