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组织
年检下月开始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郭琦)明日起至5月31日,我市将对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检,对拒不接受或不按时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年检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法规、按章程开展活动、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变更、党组织建设等情况。社会组织在办理年检时,应提交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