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不能让爱美的女人很受伤
按“颗”卖药不妨在全国推广
公路里程也“缺斤少两”
广告岂能口无遮拦
公共决策
须主动、提前让公众参与
当李太白遇上
“世界文学奖”
追追感动中国的“星”
让医生“挑病人”
这算什么激励机制?
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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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颗”卖药不妨在全国推广

“去药店买药,一买就一整盒,吃不完的就浪费了。”张女士刚刚从家里药箱中清理出一批过期的药品,都是几年前生病时没吃完的。日前,记者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长沙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暂行)》已经发布,将自2013年3月19日起实施。其中指出,营业场所应设立拆零专柜,并配有拆零工具及专用包装材料,拆零专柜、工具和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潇湘晨报》)

市民家里之所以有药品用不完、放过期的现象,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消费者当初选购药品的时候,只能整盒、整瓶或者是整包的购买,而不能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按“颗”零买。

此次《长沙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暂行)》,其中最值得消费者关注的,就是关于社会上的药店、诊所等营业场所,必须设立拆零专柜,允许消费者按“颗”买药的规定。为了让这一实施细则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细则》还规定,药品营业场所除了应设立拆零专柜之外,还必须配有拆零工具以及专用的包装材料,并且专柜、工具和包装材料都应该保持清洁卫生。这样的规定,就有效免除了一些消费者担心拆零买药的卫生、安全问题,解除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很多人去药店买药的时候,都有这样的感觉,那就是药店的营业人员为了多卖药,总会向消费者极力推荐更多的药品,这也是造成市民家里药品过剩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药店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督促他们提高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而不能唯利是图。

既然按“颗”买药在各方面都具有如此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就不妨让这一举措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走出长沙的药店,走出湖南,走向全国各地。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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