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弘扬先进精神,表彰各行各业优秀劳动者,即日起,全市公开推荐评选465名市级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对象重点向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和女职工倾斜。
本次劳模评选范围是:2008年5月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含中央、省驻郑单位人员)。2008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被授予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不再参加评选。2008年4月30日以前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如无特殊贡献,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按照计划,全市共拟评选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465名。其中,企业劳模273名,新社会阶层人士15名,农民劳模75名,机关事业单位先进工作者80名,外来务工人员劳模20名,其他2名。3月31日前,参评人选由各基层单位民主推荐;4月10日前完成资格初审;4月15日进行公示。
市政府明确规定,副县(处)级以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劳模数量的20%,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劳模数量的20%,乡镇企业负责人不超过农民劳模数量的20%。要重点从生产一线的职工、农民和女职工中推荐,对苦、脏、累、险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