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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营企业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政府、企业、农民三方之间关系的有序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民营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压力较大。”全国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南弘昌集团董事长陈世强表示,民营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尤其是在参与新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中存在很多困难。 陈世强建议,民营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时,在完成农民安置补偿后才可以进行开发。项目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开垦费,在完成农民补偿安置并上缴有关费用后,经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结余部分可直接补给民营企业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开垦费可用于社区所在地土地整理项目,改善当地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新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凡是在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内建房或者从事房地产开发形成的相关税收可以予以减免,相关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除,不承担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发企业,不享受此项政策。 中原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 特派记者 张乔普 李娜 李焱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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