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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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发布 餐费不再明码标价 本报讯(记者 刘伟平 宋建巧 通讯员 左一平)近日,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公布了幼儿园收费标准,部分级别的幼儿园保教费有所提高,餐费从以前的明码标价变为市场调节价。 根据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公建民营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对比过去和现在的价格,省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从原来的每月350元涨到了400元,二级园从原来的150元涨到了200元。 全日制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延长服务时间的收费,晚托班(周一至周五)正常放园后两小时以内每人每月80元。一个月内参加晚托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的,按全月收取。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时,每生每月保教费加餐费最高标准,不得超过郑州市教育局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的最高限额。各幼儿园根据餐费实际成本变动幅度,与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协商后确定,并接受家长监督,不再由政府统一制定标准。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备案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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