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
改善民办公办教师同工不同酬现象
“建议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让民办学校教师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一次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黄河科技学院院长杨雪梅此次提了两份议案,都和民办教育有关。
“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学校教师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现实中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在养老保险方面享受的却是不同的待遇,这种状况急需改善。”杨雪梅开宗明义,希望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相关待遇。
杨雪梅说:“目前民办学校教师虽然与公办学校教师共同肩负了培养国家人才的重要使命,但享受的却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待遇,养老保险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存在很大差距。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公办学校教师执行的是事业单位标准,而民办学校教师执行的却是企业标准,在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下,产生了‘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教师退休后的收入大概差一倍。因此,不少民办学校教师缺乏职业安全感和归宿感,这就使得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流动性较大,并制约了优秀人才的引进,影响民办教育质量的提高。”
“建议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民办学校教师按事业单位标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同时,作为民办高校的成功案例,杨雪梅还建议国家重点扶持建设一批高水平民办大学,将“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工程”纳入国家高校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