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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发放原民办 教师养老补贴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日前,记者从巩义市了解到,巩义市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启动,补贴标准为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10元,这将对巩义民办退休教师的生活改善起到一定作用。 据了解,此次养老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养老补贴的农村居民和上世纪60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为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10元。60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按照原民办教师15年教龄补贴金额执行。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计发的起始时间为2012年10月。该项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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