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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子女可在郑参加中招
条件:父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初中在郑就读且有学籍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郑州参加中招升学考试工作进行了明确。从今年起,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州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在郑州参加中招升学考试可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谐、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要根据城镇化建设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科学调配教育资源,细化工作措施,完善保障机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随迁子女升学考试人数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政策的制定、招生计划的编制、考试的组织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随迁子女居住等相关信息;人社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社保等信息。

自2013年起,非郑州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郑州参加中招升学考试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州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郑州市初中学校就读3年且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

各级教育部门在组织报名时,应根据政策规定,查验学生及家长的身份证明、在郑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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