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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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城镇居民 人均收入24246元 同比增长12.2%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 通讯员 张菲)市经济社会调查队昨日发布信息,去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46元,同比增长12.2%。 去年我市城镇居民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就业形势稳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各种因素共同作用,推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上升。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264.75元,增长11.8%。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已达到54.4%,是四项收入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一项。 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随着企业养老金及离退休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以及城镇低保收入不断增加,城镇居民的转移性收入稳步提高。去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7642.49元,增长6.1%,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29.2%,为居民收入的第二大来源。 财产性收入高速增长。随着居民投资意识的进一步增强,财产性收入稳步增加,去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579.44元,增长28.6%。在四项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最小,但增幅最高。 减免个体经营税费、税收起征点上调、小额贷款扶持,一系列扶持政策,助推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708.14元,增长26.2%。在四项收入中增幅仅次于财产性收入,位居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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