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闪婚闪离解构了房地产调控政策
解决养老金缺口别死盯“延迟退休”
由中国式过马路
想到李娜一段话
需正视“全民分红”
建议的积极意义
扣车
别让房子压弯脊梁
避免“无机会群体”出现
让信用成为社会“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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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正视“全民分红”
建议的积极意义

需正视“全民分红”

建议的积极意义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填提出议案,建议“用两年的国企利润为全民分红,发放四万亿消费券”。此后,国家发改委的工作人员与王填谈论了发放消费券的可操作性、资金来源等问题。国家发改委的工作人员认为该议案是“一个积极提议”。但同时认为目前的国情和经济条件并不成熟,从议案到现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4月9日《中国经济周刊》)

“全民分红”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很多国家,甚至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都已经用实践证实了用财政资金或者国企利润等进行“全民分红”是行得通的。比如王填所提议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一方面是让全体民众享受国企发展的红利和福利,是股东权的一种回归;另一方面,以现金或者消费券发放的红利,进入市场之后,必然会大大促进消费,带动国民经济发展。

“全民分红”的理论依据和可行性是不容置疑的。但具体到中国而言,推动这一利好政策的实施,显然还必须具备一些最基本的条件,比如资金来源问题、可操作性问题等。虽然“全民分红”的资金定在了国企利润上,但国有企业也需要发展,需要将利润再投入,要国有企业拿出两年的利润并不容易。而因为我国人口众多,分布分散,流动性强等,具体分红的操作性更是问题。因此,“全民分红”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提出来就实行,从设想到提议,从议案到现实,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这一提议的积极意义却不容忽视。至少,它向我们提出一个国有企业利润如何分配的问题,提出了一个作为国企真正股东,全体民众该如何参与国企利润分配、享受国企发展实惠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分析与研究,无疑有利于提升国人的权利意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国企的性质。

国有企业本是全民所有,每一个公民都是国有企业的股东,有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全民分红”天经地义。实施与操作或者并不容易,但我们却不能放弃了,朝这个方向努力。甚至,正因为难,我们才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让它实现,让民众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真正受益人! 鹏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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