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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女友金项链
小伙儿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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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法院专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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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女友金项链
小伙儿获刑一年

盗窃女友金项链

小伙儿获刑一年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维佳 琳琳)19岁的小伙儿将同居女友的金项链“偷梁换柱”,并悄悄拿走了对方600元钱。10日,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盗窃者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2月10日下午,家住惠济区的文娟(化名)拿出金项链准备戴,发现自己价值3000元的“金项链”比平常轻了许多,颜色也浅了不少。细看,她发现该项链雕工拙劣,缝隙里还有灰尘,用指甲一划,里面居然露出黑色的金属。随后,她发现放在床头柜里的600元钱也不翼而飞。家里门窗没有被撬的痕迹,文娟怀疑到了同居男友杜明(化名)。她随即给杜明打了电话,但杜明矢口否认,文娟便报了警。听说警方立案侦查后,杜明遂投案自首。

10日,惠济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主审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明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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