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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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号) (2013年4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任命: 程振胜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魏颖华、陈雯菁、李杰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兵、王南、任径、郑永浩、张海舰、朱自清、叶大伟、刘颖魁、杨兴民、李明见、朱登宽、赵青云、汪吉成、房伟、阮金婵、宋伟民、胡荣亮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斌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文炤、葛朋飞、聂伟伟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涛、胡亚鹏、张艳霞、张娇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可秋梅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斌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雷蜜、徐合义、周斌、冯慧、张一龙、常汝胜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俊华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冯建华、董钊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 程振胜的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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