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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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式过马路”
郑州也到该出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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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式过马路”
郑州也到该出手的时候了

对“中国式过马路”

郑州也到该出手的时候了

作为文明城市的郑州,被国人戏称的“中国式过马路”——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现象也时有发生。对此,有识之士很不理解:如此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为什么有些人硬要去做?对此,又该如何治理?

要想治理好这一痼疾,我觉得还得分析清楚主要是什么人,又为什么要闯红灯?

我认为:闯红灯的第一阶层是部分进城务工人员。这是目前郑州市闯红灯的最大群体。闯红灯的原因是这一群体长期生活在农村,到城市后,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闯红灯是违法行为,有空隙就过,对交通信号灯和闯红灯的后果没有概念,无知者无畏。对这个群体,应加大教育力度。

闯红灯的第二阶层是一部分老市民。这一群体自小在城市长大,不少人自幼儿园时代就接受过红灯停、绿灯行的教育,文明交通意识应根植于心才对。可他们也闯,主要问题是随大流。大家都闯,反正法不责众,也就跟着闯了。这部分人知法犯法,不值得同情,理应受到谴责。

闯红灯的第三阶层是部分大、中、小学生。这是最令人痛心的。这些孩子大部分在幼儿园、小学阶段就应该受过完整的文明交通教育,却连起码的文明交通意识都没有。这还要怪我们的部分家长,在送孩子上学的路上闯过红灯的行列中常常有这些家长的身影?

此外,闯红灯的还有另一个特殊阶层——个别特权车辆。这一阶层虽不属中国式过马路的范畴,但其随意闯红灯的行为影响很坏,甚至助推了中国式过马路。

闯红灯是一种什么行为?

首先,闯红灯是一种应该受到严厉制裁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少国家都采用严厉的措施来处罚闯红灯者。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到50美元不等,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将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在德国闯红灯者将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这意味着以后,别人可以分期付款、延期支付,而闯红灯者却必须立即支付。别人可以向银行拿到比较长时间的贷款,而闯红灯者却不可以。并且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比其他人高。德国人是这么认为的,因为闯红灯的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是危险的人,生命随时不保。可我们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处罚却失之过宽,更多的时候是没有任何处罚。

其次,闯红灯是一种应该受到谴责的极端自私自利和缺少社会公德的行为。道理很简单,红灯亮你通行,你就剥夺了别人的绿灯通行权,且对别人的行路安全可能造成直接伤害,真可谓自私又缺德。

再次,闯红灯是一种自轻自贱的行为。生命只有一次,多重要的事比命还重要!冒着付出生命的危险去闯红灯,这不是自轻自贱又是什么?

闯红灯真的没法治了?否!办法一定有,关键在于是否下决心去治。酒驾危害社会多年,政府决心一下,立马管住。笔者认为,治理闯红灯,一靠教育、二靠法治,两手抓、两手都得硬。事实上,教育和法治这两手,我们还都比较软。作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必须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教育、宣传手段,比如将文明交通内容强制纳入中小学甚至大学生考试范畴,比如公安交管部门按网格化管理办法与所有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签订文明交通责任书,再比如要求各种媒体必须定期作文明交通公益性广告等等,通过上述方式让大家都知道闯红灯违法!闯红灯可耻!但教育并非万能,法治则可立竿见影。交管部门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者也必须依法处罚,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目前,全国不少城市如北京、南京、深圳等已着手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并出台了具体的处罚办法。郑州市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了。 杨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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