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获省重点项目
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 通讯员 王志敏 周金珂)日前,记者从全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全省48个受表彰的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中,仅有巩义和永城两个县级市获此殊荣。
数据显示,2012年,巩义市全年实施500万元以上项目514项,完成投资390亿元,其中总投资超亿元工业项目61项,完成投资108亿元;承担的省重点项目(A类)共21项,年度投资目标55.9亿元,实际完成投资69.3亿元,占年度目标的124%,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工作中,巩义市采取定节点、下单子、签承诺书、组织约谈等措施,强力促进项目进度,并充分利用省直管后下放的审批权限,对重大项目实施联审联批和全程代办,缩短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周期,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此外,巩义市还实行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周例会制度和重点项目派驻首席服务官制度,及时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在此基础上,巩义还着力破解土地制约、资金瓶颈、环境容量瓶颈问题,先后关停18台小火电机组91.2万千瓦装机容量,关闭立窑水泥产能500万吨,关停取缔高污染高能耗耐材企业165家、小炼铝企业133家、铝石窑393家,为重大项目建设腾出了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