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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都市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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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一半停驶 社会车辆限号行驶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昨日,市政府印发《郑州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工作方案(试行)》。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我市将启动三级响应。空气极重污染日持续3天以上时,全市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带头停驶一半公务用车;社会车辆限号行驶。 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空气重污染日。我市将空气重污染日分为3级。空气重度污染日:48小时全市平均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300以下,且根据气象预报,气象条件没有较大改变,启动三级响应。空气严重污染日:48小时全市平均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500以下,且根据气象预报,气象条件没有较大改变,启动二级响应。空气极重污染日:48小时全市平均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启动一级响应。 发生空气重度污染时,启动三级响应。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市属高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施工工地自觉增加洒水次数,减少建筑工地扬尘。 发生空气严重污染时,启动二级响应。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市属高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同时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对露天堆放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或者物料,应当采取遮盖、设置围挡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全市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带头停驶15%公务用车。 发生空气极重污染时,启动一级响应。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市属高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停止户外活动。全市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带头停驶30%公务用车。 空气极重污染日持续3天以上时,预警应急指挥部将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全市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带头停驶(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除外)50%公务用车;社会车辆(公交、出租等民生保障车辆除外)在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实行限号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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