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暮气重不全是青年的错
简政放权
开弓没有回头箭
招标岂是走过场
虐童事件
频发背后的思考
“北大保安”
承载梦想公平的启示
怒锁银行
“逼出的效率”没赢家
道德沦落
不是市场经济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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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事件
频发背后的思考

虐童事件

频发背后的思考

从去年震惊社会的浙江温岭幼师虐童事件,到近日曝光的贵州金沙10岁女童遭父亲开水烫头、鱼线缝嘴惨剧,频发的虐童事件在网络的聚焦、放大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义愤填膺的有之,跺脚骂娘的亦有之,甚至大有人人欲诛之而后快之势。

然而,热议过后,我们应该有一些理性冷静的思考,此类事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何在?“祖国的花朵”为何屡遭“保护者”的伤害?

不难看出,施暴者法律意识淡薄和教育思想陈旧多是其思想根源。中国传统思想中历来有“棍棒之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之类的思想,这往往成为施暴者施虐成性的借口,虐待罪“告诉才处理”的法律特征,再加上儿童自身无维权能力的现实,往往造成这些孩子在遭受长期虐待后才曝光于天下,其身体和心理已经是伤痕累累、备受折磨。

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缺失是虐童事件频发的制度性原因。正所谓“法无规定不为罪,法无规定不处罚”,我国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虐童罪这一罪名,更谈不上具体的执行细则,这就导致虐童事件被曝光后,执法机构无法以合适罪名认定,给予施暴者以合理、合法的处罚,以至于温岭幼师虐童事件中警方只能先以“寻衅滋事”罪将涉案嫌疑人拘留,这不仅是执法者的尴尬,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尴尬。

法治中国,必然要求法制先行,要解决虐童问题,就要首先做好顶层设计,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只有在立法层面规范、完善儿童权益保护法,只有把虐童行为在刑法方面进行合理设置,提高虐童的违法犯罪成本,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从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刑法未作根本性修改之前我们就束手无策、无事可做,如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现行法律,细化、充实相应内容方面仍有文章可做。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等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我们可以看到,民政部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机构在了解情况后能够及时介入,开展精神抚慰和心理援助等专业性工作,社会各界也涌现出无数爱心人士,大家力所能及,这是社会的发展进步。但我们还要看到,仍有不少冷漠的路人和旁观者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把他们唤醒、感化,因为在他们的帮助下,越早发现问题,我们的孩子就越早脱离险境。因此,我们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保护好孩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未来。

宋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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