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收费当地说了算
据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记者 江国成)记者2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今年8月底前出台当地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
《通知》明确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现阶段分别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确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