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于红涛)记者昨日从省法院获悉,我省法院将推行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工作机制,以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
庭审“三同步、两公开”是指在审理案件开庭时,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此举是对原有庭审方式的一次变革,使庭审活动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是推进庭审过程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高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法院推行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工作机制。我省法院的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工作总体上分三步走:第一步即首批确定三个法院先行试点;第二步是在每个中院辖区至少确定一个基层院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在各中级法院推广;第三步是在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法院推广。去年10月,省高院确定巩义市人民法院、新郑市人民法院、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为首批试点单位。去年12月又确定了宜阳县人民法院等19个基层法院为第二批试点单位,实现了每个中院辖区至少有一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推行。
省法院要求,第一批确定的三个试点法院适用“三同步、两公开”开庭的比例要占普通程序开庭案件总数的70%;第二批确定的19个试点法院适用“三同步、两公开”开庭的比例要占普通程序开庭案件总数的50%;其他法院适用“三同步、两公开”开庭的比例根据各自的情况酌定。目前,巩义市法院率先实现了对所有普通程序案件的庭审“三同步、两公开”,新郑市法院、洛阳市涧西区法院适用“三同步、两公开”开庭的比例也达到了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