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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获全国社会 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本报讯(记者 陈思 王红)昨日,从在苏州召开的全国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好消息,我市被表彰为“2009—2012年度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全国仅10家,我市首次获此殊荣,也是本次全省唯一受表彰的单位,这标志着我市综治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保卫到会领奖。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在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办的严密组织下,全市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富民与安民并举,政法综治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2009—2012年,我市连续四年被评为“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省辖市”,群众安全感连续六年位居全省前列。 表彰会上宣布,新郑市被继续保留“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 荣誉称号。 “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四年评定一次,是全国社会管理、平安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最高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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