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燕)今天是第42个世界环境日,昨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2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并介绍我省面临的环境形势近期环保工作重点。据悉,2012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1年分别下降3.00%、2.61%、6.90%和2.37%,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
按照环保部印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根据21项监测因子对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全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省辖四大流域中,海河流域为重度污染,淮河流域、黄河流域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为良好。与上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水质基本稳定。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级别为良好。驻马店、平顶山、信阳、鹤壁、濮阳、许昌、三门峡、商丘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郑州等10个城市水质级别为良好。全省城市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水质级别为良好。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项监测因子(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进行评价,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的为信阳、新乡、洛阳、安阳等23个城市,达到三级标准的为开封、郑州、兰考、新蔡、鹿邑5个城市。需要说明的是,国家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郑州、开封两市于2012年底已开展PM2.5监测,监测数据分别在两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实时公布。
据悉,省环保厅正在研究制定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具体责任,对环保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