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自主就业退役兵补助 经费发放办法昨出台 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共同下发了《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今后,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 据悉,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都可以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负担。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