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海口6月20日电(记者傅勇涛)6月2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原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冯小松犯强奸罪两案,分别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当庭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在鹏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根据法律规定,上述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有关证据也依法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