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再建13
平方公里无燃煤区
本报讯(记者 成燕)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市区建成区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计划于11月底前建设无燃煤区13.398平方公里。
据了解,无燃煤区建设标准是:在划定的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有关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对建设无燃煤区如有问题和建议,可向所在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提出。